浙江一加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MA2CNPU146
法定代表人:赵新立 关联企业 21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8-04-11
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简介浙江一加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4-11,法定代表人为赵新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2MA2CNPU146,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温州大道1780-1784号第八层805-806室,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页设计,计算机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浙江一加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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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5日,上海奇高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帮其搭建网站,2021年7月5日收到网站制作费用(4年)5000元后,当事人开始制作网站http://www.shqgfm.com/qf-5.htm并开始运营。在网站首页-产品中心-球阀有:“有锂电池负极专用高温C型V型全通径球阀的专利阀门产品”的内容,未标注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上述内容已于2023年10月10日修改。2021年11月1日,赛亚瓶塞(温州)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运营其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开设的名称为赛亚瓶塞(温州)有限公司的工厂店,服务期限为两年,费用为6400元。委托运营期间,该店铺于2021年11月8日在其工厂档案、标签宣传“我司有美国FDA和欧盟食品级测试证书,产品远销欧美”、“公司面积:1000m”、“员工总数11-50人”“CCC认证”“IS09000认证”等内容,其中“产品远销欧美”“公司面积:1000.m’”“员工总数11-50人”“CCC认证”、“IS09000认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该公司产品未远销欧美,该公司面积为700m,员工数为1人,未取得CCC认证、IS09000认证。上述宣传存续期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3年3月3日,当事人已于2023年3月3日修改上述网页描述文字。2022年8月10日,温州市中麒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制作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wzzqi.com/cn),费用为2600元,并于2022年9月30日开始运作,在该网站的“企业简介”页面显示:“温州市中麒进出口有限公司是……我司自有厂房面积达6000平方米,员工50余名,业务团队10余人拥有多套完整的塑料加工机械设备的生产组。销售及售后服务团队。销售主要生产的吹膜机和制袋机均通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欧盟CE认证,并拥有进出口自营权。经过二十余的不断经营,我司荣获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内容。但该公司无法提供经营的吹膜机和制袋机通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欧盟CE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荣获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证明材料,同时夸大了公司的厂房面积和员工数量。温州市中麒进出口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6日修改网页描述文字,随后关闭网站。2022年10月12日起,浙江以法他阀门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制作搭建公司网站,http://www.yftvalve.com/,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商业营销宣传,其网站上使用一张中国地图展示市场覆盖范围。经比对,该地图漏绘了我国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至被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日(2023年7月4日),浙江以法他阀门有限公司已支付广告费2850元。2023年7月4日,网站违法内容已修改。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依法查验核对广告内容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1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制作发布的广告涉及专利却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2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设计制作使用不完整中国地图的广告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没收广告费用2850元;三、处以罚款60000元。罚没款共计92850元,上缴财政。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2024-03-20 退出投资企业:宁波佰亿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退出前持股比例:70.00%2023-08-30 持股比例下降:在台州一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从70.00%下降为0%2022-04-03 退出投资企业:台州一加一加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退出前持股比例:70.00%2021-06-04 持股比例上升:在嘉兴一加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从70.00%增加到100%2021-02-23 被投资企业:浙江探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比例:100%2020-08-22 法定代表人从“石喜喜”变更为“赵新立”,主要成员退出:石喜喜,主要成员新增:赵新立2020-08-22 大股东变更:从“石喜喜”变更为“浙江联欣科技有限公司”2020-05-21 商标注册成功,图形2019-06-13 被投资企业:宁波佰亿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比例:企业未公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2MA2CNPU146
企业名称 浙江一加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登记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2018-04-11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5万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代码 MA2CNPU1-4
工商注册号 - 纳税人识别号 91330302MA2CNPU14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8-04-11 至 9999-09-09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人员规模 50-99人
参保人数
分支机构参保人数
3(2023年报)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登记机关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标行业
应用软件开发(I6513)
英文名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温州大道1780-1784号第八层805-806室附近企业
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网页设计,计算机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关联产品/机构
1
2028-03-19
2020-08-19
联欣科技

主要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1
赵新立 21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
艾晶
监事-

分支机构4

批量查询·以下企业 成立日期 登记状态 导出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地区 成立日期 状态
1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2024-04-18存续
2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2023-06-13存续
3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2022-05-23存续
4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2018-05-02注销

企业年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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