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

在业
小微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66334936M
出资额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10-18
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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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总回风巷1206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口至回风斜井底约445米巷道失修严重,其中有三段区域分别长度为120m、40m、60m部分顶板冒落,巷道收敛严重,断面最小处(高度约1m,宽度约1.5m)不足设计断面(高度3m,宽度3m)三分之一。(检查组现场检查时矿方已维修该巷道约40m。)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2.主斜井胶带运输机机头传动部位、机尾传动部位无防护装置。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3.回风斜井行人通道风门变形,无法打开。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4.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下部人员下车平台处吊椅距底板小于20cm。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项;5.21采区进风斜巷坡底阻车器不能正常复位。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6.21采区皮带下山临变电所内低压开关紧靠巷帮,检修间距小于0.5m。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九条;7.副斜井井底车场挡车栏未处于常闭状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五项;8.21采区胶带运输下山临时配电点硐室入口处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和“高压危险”警示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条第一款;9.矿井未按规定每季度开展水害隐患排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三款;10.21采区皮带下山临时变电所出口以里约20米巷道处顶板淋水浸泡高压电缆,未采取保护措施。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11.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尾防跑偏保护装置行人侧导向杆缺失。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12.主斜井带式输送机三个急停拉线装置不能正常复位。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13.221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中部变坡点处一组防跑偏保护不能自动复位。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14.221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221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前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与《221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221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遇地质构造带前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不符。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15.2211运输顺槽已掘进260m,未按规定设置防隔爆设施。违反《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2.416.22采区回风巷第二组隔爆水袋断面12㎡,设置水量2600L,不符合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规定。违反《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6.5.2.317.22采区变电所口、22采区运输下山100m二处轨道悬空,未及时处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条第四项;18.主斜井胶带输送机开停机安全确认表缺失5月31日8点班、6月3日4点班记录。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条第五款;19.22采区水仓真空馈电开关、22采区变电所照明综保未按规定每天进行低压漏电试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第四款;20.2024年6月4日,现场检查时机电队队长李占民、总工程师陈伟刚、综掘队4点班班组长袁智学未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21.22采区水仓口、221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70m处顶板有出水点,未设置涌水量观测点。违反《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二十七条第十项;22.22采区回风巷风速传感器数据值为1.03m/s,测风站实际测定值是2.5m/s,存在误差,未及时进行标校、维护。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4.623.22采区回风下山200m、采区运输下山400m二处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进风斜巷失修顶板破裂。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24.回风斜井坡度25°,井底向上约200m范围内井筒未设置行人台阶和行人扶手。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八条第三款2024-06-19 被抽查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应急管理煤矿企业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2024-05-01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煤矿的《矿井物探成果验证台账》未做到至少每半年整理完善一次,上次更新时间为2023年8月份。违反《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十五条;2.矿井半年内未修订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上次修订时间为2023年5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三项;3.矿井未按规定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2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无调校记录,调校周期超过15天。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3.3;4.285皮带大巷照明综保未按规定每天进行低压漏电保护试验,现场检查上次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第四款;5.285皮带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头转动部分非行人侧未安设防护网。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九项;6.猴车斜井坡底有一台矿车碰头破损,突出的长度小于100mm。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六条第四项;7.2211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工作面巷道积水长约10m,深约30cm,人员无法通过。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六条;8.2211运输顺槽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未按标准悬挂,悬挂位置距顶板超过1m。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9.高三珠、高安来未取得瓦斯检查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10.采区回风巷有长度约80m巷道,巷道变形严重,未及时维修。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四项;11.221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安装在风筒骨架附近约10cm位置,未按规定安设。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11;12.下井检查前发放的2台便携式甲烷传感器未调零,地面开机显示甲烷浓度0.02%。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8.5.1;13.采区运输下山在避难硐室处胶带输送机转载点未安装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五十二条;14.2211未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紧贴巷壁吊挂。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6.1.1开庭时间:2024-04-15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024-03-28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3月9日机电队安排在2211回风联巷皮带机头对护栏刷漆,未按杏树沟煤矿《通风\维修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报备导致一氧化碳传感器误报警。2024-02-01 新增裁判文书,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024-01-20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西庄镇南赵村集体土地建设污水处理站。。2024-01-05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1.副斜井架空行人装置第7组脱绳右侧保护开关行程不足,钢丝绳脱绳后不能有效碰触;2.22采区运输下山带式输送机,水仓设置在非行人侧,未安设行人过桥;3.22采区材料上山平台处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4.1206综采工作面粉尘传感器安装在距回风口约5米处,且测尘口正对煤壁,吊挂位置、方向错误;5.1206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内喷雾不能雾化,压力不足2MPa;6.1206综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未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7.矿井50#、49#、47#密闭均未按照密闭管理,未检查闭墙内气体浓度、压差等数据;8.中央变电所带式输送机馈电开关未按要求每天进行低压漏电保护跳闸试验,现场查询上次时间是12月14日;9.2211回风联巷掘进工作面管线约30m煤尘堆积,厚度超2mm;10.副斜井150m至300m范围内行人台阶结冰;11.22采区材料巷约200米巷道未进行喷浆开庭时间:2023-12-12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023-10-24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综掘队队长卢作国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等

工商信息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66334936M
企业名称 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
投资人 登记状态 开业 成立日期 2002-10-18
出资额 4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
组织机构代码 76633493-6
工商注册号 610000300000991
纳税人识别号 91610000766334936M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营业期限 *** 至 无固定期限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人员规模 200-299人 参保人数 208(2023年报)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
登记机关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标行业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B0610)
英文名
住所 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王河村马沟渠附近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煤炭的开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人信息

发生变更时通知我  股权结构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首次持股日期
1
薛彦武 3
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
2021-01-05

企业年报11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