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MA44F77B3T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09-28
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简介鹤壁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9-28,法定代表人为张超,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600MA44F77B3T,企业地址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市辖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路南侧、黄山路西侧水岸花语小区15#楼,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鹤壁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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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2023-12-22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其他民事开庭时间:2023-11-20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其他民事开庭时间:2023-11-20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财产保全2023-04-13 新增裁判文书,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开庭时间:2022-11-18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其他民事开庭时间:2021-11-17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公司解散纠纷开庭时间:2021-05-26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2020-04-27 企业地址变更: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天山路与淇水关路交叉口淇水湾办事处305”变更为“河南省鹤壁市市辖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路南侧、黄山路西侧水岸花语小区15#楼”2020-03-27 被行政处罚,处罚结果:本局依法于2020年3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鹤市监直听【2020】04003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本局认为鹤壁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我局决定:1、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并处罚款10000元。2018-04-10 新增行政许可:准予办理审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00MA44F77B3T
企业名称 鹤壁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超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17-09-28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
组织机构代码 MA44F77B-3
工商注册号 410692000039685
纳税人识别号 91410600MA44F77B3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7-09-28 至 2037-09-27 纳税人资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人员规模 少于50人 参保人数 13(2023年报)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
登记机关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标行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英文名
注册地址 河南省鹤壁市市辖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关路南侧、黄山路西侧水岸花语小区15#楼附近企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信息3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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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日期
1
张超
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2035-09-20
2
杨爱宾
受益所有人
2035-09-20
3
张岳全 2
2035-09-20

主要人员

主要人员4历史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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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1
张超
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执行董事50.00%
2
杨爱宾
受益所有人
经理30.00%
3
张岳全 2
监事20.00%
4
张广慧 5
财务负责人-

企业年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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