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远能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存续
小微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81MA4T2CQ429
法定代表人:杨晓斌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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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简介郴州市远能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1-15,法定代表人为杨晓斌,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81MA4T2CQ429,企业地址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资五产业园环城路,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郴州市远能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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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注册资本减少:从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到800万元人民币2023-10-11 被投资企业:广州远能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比例:100%2021-06-16 新增行政许可:郴州市远能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资兴经开区资五工业园环城路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5号厂房建设锂电池生产制造项目,总用地面积8064m2,预计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设计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156万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车间、制片车间、组装车间、测试车间等,并配有原料库、成品库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真空搅拌机、涂布机、连续对辊机、连续分条机、自动模切机、自动卷绕机、超声波焊接机、真空烤箱、自动注液机、压力化成柜等;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锰酸锂、NMP、导电剂(炭黑)、石墨、电解液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正、负极)配料制浆—涂布烘干—辊压、制片、切片—叠片、焊接、卷绕等(电芯装配工艺)—测短路—真空干燥—注液--化成、静置、分容、测试--包装入库。根据湖南湘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建设单位逐项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建设单位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正极制浆、涂布、烘干废气和注液废气分别采用“NMP冷凝回收”工艺(为二级冷凝回收,回收效率不低于99%)和“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不低于90%)处理后,分别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标准。加强电极粉料称重、投料和注液等过程管控,减少粉尘、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纯水制备浓水和经化学絮凝沉淀处理后的负极搅拌器清洗废水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资五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深度处理排放。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源设备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标准。4、妥善分类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2021-01-15 新增行政许可: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3历史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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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文书/许可编号 决定文书/许可证名称 许可状态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许可内容 数据来源单位
内容
1 郴资环审表﹝2021﹞1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有效2021-06-162099-12-31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
郴州市远能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资兴经开区资五工业园环城路郴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5号厂房建设锂电池生产制造项目,总用地面积8064m2,预计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设计年产聚合物锂离子电池156万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搅拌车间、制片车间、组装车间、测试车间等,并配有原料库、成品库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真空搅拌机、涂布机、连续对辊机、连续分条机、自动模切机、自动卷绕机、超声波焊接机、真空烤箱、自动注液机、压力化成柜等;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磷酸铁锂、三元材料、锰酸锂、NMP、导电剂(炭黑)、石墨、电解液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正、负极)配料制浆—涂布烘干—辊压、制片、切片—叠片、焊接、卷绕等(电芯装配工艺)—测短路—真空干燥—注液--化成、静置、分容、测试--包装入库。根据湖南湘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环评报告表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建设单位逐项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建设单位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正极制浆、涂布、烘干废气和注液废气分别采用“NMP冷凝回收”工艺(为二级冷凝回收,回收效率不低于99%)和“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不低于90%)处理后,分别经两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标准。加强电极粉料称重、投料和注液等过程管控,减少粉尘、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纯水制备浓水和经化学絮凝沉淀处理后的负极搅拌器清洗废水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资五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深度处理排放。3、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源设备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标准。4、妥善分类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电极片、废电芯、废电池、废滤芯、废反渗膜及废树脂、NMP废液等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交相应单位综合回收利用或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沉淀沉渣、废无纺布(沾染有机溶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并定期交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5、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项目运行期间应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测要求,规范制定污染物自行监测计划,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和设施,重点加强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三、项目批复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完成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后方可投入生产,并依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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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资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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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资格类型 主管税务机关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巨潮资讯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