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0061972976XL
法定代表人:胡赛龙 关联企业 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06-30
电话:
官网:
企查查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人数
简介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06-30,法定代表人为胡赛龙,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80061972976XL,企业地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88号,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按资质证书范围经营);化工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qcc
2024-06-23 退出投资企业:广西小龙集团有限公司 退出前持股比例:78.7000%2024-01-31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你(单位)于2024年1月24日实施的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围挡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月24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围挡施工的单位为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占用城市道路长度为25米,宽3米,占用面积为75平方米,属违法行为,具体位置是在民生路与桂林路交汇处,属违法行为。2023-05-05 被环保处罚,处罚结果:"近期以来,市民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投诉你(单位)在港北区迎宾路北段盛世君悦府工地内进行午间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14时08分到达现场,工地当时正在进行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现场作业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执法人员当场确定为违反规定在午间施工扰民,施工方为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具体地点是迎宾路北段盛世君悦府工地内。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勘验笔录;2、现场照片;3、调查询问笔录;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23-04-25 新增行政许可:您(单位)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于2023年4月3日获我局(我单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如下:同意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单位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2022-11-10 被环保处罚,处罚结果:"近期以来,市民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投诉你(单位)在港北区荷城路与民主路交汇处东北侧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19日23时12分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工地当时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现场施工车辆、机械产生较大噪声,执法人员当场确定该行为违反规定在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属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勘验笔录;2、现场照片;3、调查询问笔录;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22-03-08 被环保处罚,处罚结果:近期以来,市民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投诉你(单位)违反规定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扰民。我执法人员于2022年03月02日22时50分到达现场,工地当时正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产生较大环境噪声污染,执法人员当场确定为违反规定在夜间施工扰民,施工方为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具体地点是迎宾路北段体育中心北侧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勘验笔录;2、现场照片;3、调查询问笔录;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21-09-30 新增行政许可:您(单位)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于2021年9月23日获我局(我单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如下:同意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单位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2021-09-14 被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经查,你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贵港市迎宾大道(盛世君悦府工程项目)工地上未按照污水排放许可的规定向木兰河排入施工污水,造成了河面污染,以上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1-09-03 被环保处罚,处罚结果:近期以来,市民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投诉你(单位)违反规定在午间和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扰民。我执法人员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13时50分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当时工地正在进行浇筑混凝土和钩机挖土施工作业,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勘验笔录;2、现场照片;3、调查询问笔录;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21-01-28 新增行政许可:您(单位)申请“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于2021年1月27日获我局(我单位)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如下:同意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单位食堂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行政处罚

环保处罚

环保处罚4历史环保处罚
结果不限 导出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原文
内容
1 港北城市管理罚﹝2023﹞006号
近期以来,市民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投诉你(单位)在港北区迎宾路北段盛世君悦府工地内进行午间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14时08分到达现场,工地当时正在进行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现场作业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执法人员当场确定为违反规定在午间施工扰民,施工方为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具体地点是迎宾路北段盛世君悦府工地内,属违法行为。
"近期以来,市民多次向12345服务热线投诉你(单位)在港北区迎宾路北段盛世君悦府工地内进行午间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扰民。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14时08分到达现场,工地当时正在进行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现场作业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执法人员当场确定为违反规定在午间施工扰民,施工方为广西贵港市小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具体地点是迎宾路北段盛世君悦府工地内。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勘验笔录;2、现场照片;3、调查询问笔录;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6、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000.00贵港市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2023-04-28-详情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各省份税务局、各地级市环保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