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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万林

司法案件 5
简介柏万林先生,担任扬州市广陵区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彼主要负责企业策略规划及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与管理。柏先生为柏年斌先生及柏莉女士的父亲。柏先生自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公司注册成立至今一直在公司担任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于小额贷款融资行业拥有超过七年经验。二零一三年十月至 二零一五年一月在中成银行担任监事一职,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至 二零一四年九月在民泰银行担任董事一职,一九九六年八月至 二零一四年 十一月在柏泰集团担任董事长,一九九一年一月至 一九九六年七月在江苏琴曼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一九七三年二月至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在扬州市振兴服装厂担任厂长和党支部书记。柏先生曾任扬州唯一制衣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法人代表,扬州唯一制衣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生产销售高档服装。由于此公司不再经营而未有进行年度审查,此公司的营业执照已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被撤销。柏先生曾任江苏凯昌服装有限公司的监事,江苏凯昌服装有限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服装。由于此公司不再经营而未有进行年度审查,此公司的营业执照已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被撤销。根据中国法律,担任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士,其营业执照由于违反法律而被撤销及就营业执照撤销承担个人法律责任,被禁止自营业执照撤销日期起三年内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层。基于(i)柏先生并无就扬州唯一制衣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撤销而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乃由于柏先生并非为负责处理年度工商检查的负责人,而当时负责有关事宜人士未有于离开公司前向他人转交工作以及柏先生并无获知会进行年度工商检查;(ii)柏先生仅担任江苏凯昌服装有限公司的监事而非其法定代表人;及(iii)相关工商管理局确认撤销扬州唯一制衣有限公司及江苏凯昌服装有限公司各自的执照并无及将不会对柏先生或与柏先生关连的其他公司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且柏先生可继续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层,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有关撤销将不会对柏先生或与柏先生关连的其他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法律影响,且柏先生可担任其他中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层。柏先生于一九六八年在中国的江苏省邗江中学完成其中学教育。
开庭时间:2024-10-24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立案日期:2024-09-20 新增立案,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2024-10-22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2024-09-27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立案日期:2024-09-02 新增立案,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2024-09-25 新增开庭公告,案由:买卖合同纠纷2024-05-30 持股比例下降:在江苏联泰时尚购物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从26.3333%下降为10.00%2024-01-19 泰和小贷(01915.HK)委任柏万林为董事会主席2023-06-08 泰和小贷(01915):王春宏将退任监事2023-05-22 第六空间家居集团与江苏柏泰集团官宣合作,扬州商场筹备中心正式挂牌